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2018年06月06日
青海广播电视大学
青电大(函)
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
省广电局: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8〕231号)要求,青海广播电视大学(青海省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将继续面向全省各地区、各行业开展专业课科目网络培训工作。现就培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课类别
专业课有以下类别:住建、医疗卫生、冶金、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图书档案、通讯工程、水利工程、石油化工、轻工业、农业、旅游服务、林业、经济、教育、交通运输、计算机、机械工程、会计、环境保护、广播影视、管理、工业4.0、电子电气、英语、体育、地矿、民族翻译等(详细课程见附件2)。
二、专业课报名及学习方式
专业课学习请登录青海专技学习网(网址:http://www.qhzjxxw.com),注册选课交费,专业课每课时4元(注册及学习相关流程见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经测评考核合格后,由学员自行打印成绩单后到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及当地人社部门登记备案。
三、继续教育培训年限要求
参加评审初级职称人员,至少具备近2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2017—2018年);参加评审中级职称人员,至少具备近3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2016—2018年);参加评审高级职称人员,至少具备近4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2015—2018年)。取得博士学位,且已取得副高职称人员,在申报正高职称时,至少具备近2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2017—2018年)。
四、继续教育学时核定
2015年前人社部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目不少于48学时。自2016年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25号部长令),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目不少于60学时。
附件:

青海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6月1日